获得一等功通常需要军人或相关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做出极其突出的贡献或表现出极度英勇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可以获得一等功的情况:
1.在军事行动中,指挥果断、战术运用巧妙,对赢得战役或战斗起到决定性作用。
2.在执行重大任务中,面临生死考验,表现英勇无畏,成功完成任务,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军队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
3.在科研、教育、卫勤或其他非战斗领域中,取得重大突破或成果,对提高军队战斗力、改善部队生活条件或增强国防科学技术实力做出杰出贡献。
此外,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和领域,还有其他一些条件可以被认定为一等功的标准,比如: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和制止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法行为,维护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成绩突出。
-科技创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在加强科技强警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
-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
-在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显著。
-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卓著。
一等功的评定程序是严谨而复杂的,包括基层单位推荐、上级机关审核、公示等多个环节,确保评定过程公正透明,并准确反映个人或集体的突出贡献。*终,由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或领导签署批准文件,正式授予一等功荣誉。